2016年11月17日下午,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金融办李主任专程前来我司指导、签约,并传达梅县区政府为顺利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,带动梅县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关领导指示和文件精神。为引导我司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,实现资源共享,加快企业发展,政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、诚信合作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结成战略扶持关系。
梅县区政府同意在我司现有和拟拓展的经营范围内,在符合市场化前提下选择我司为合作对象。梅县区政府愿在项目投资、项目融资、建设、运营、招商、资本运作、业务开发、资源利用等领域把我司列为战略扶持对象。具体合作项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、物业租赁、房地产经纪、园林绿化等。